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0年第三批农药核准企业及品种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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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0年第三批农药核准企业及品种的公告

工业和信息化部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(工原[2010]第120号)


  经审核,现将2010年第三批农药核准企业及品种公告如下:

  一、批准江苏新仁信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增加生产指定的农药品种。

  二、本次农药生产企业核准有效期为5年。要求延续保留农药生产企业资格的企业,应当在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请。

  三、通过核准的企业要在3年内按核准内容办理有关农药登记、生产许可证(或生产批准证书)等手续。凡擅自扩大与变更核准内容,在3年内未办理农药登记、生产许可证(或生产批准证书)等手续的企业,通过核准的资格自动失效。未通过核准的企业不得办理农药登记(国内外首次登记的除外)、生产许可证(或生产批准证书)等手续。通过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不得将厂房、生产设备、分析检测设备、污水处理装置等租赁给其他企业使用。

  四、通过核准的农药生产企业资质不准转让,企业更名、迁址、兼并重组须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并公示。未经更名备案并公示的企业将不具备合法的农药生产企业资格。

  五、本次核准的企业注册资金和投资规模要求。新开办农药原药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,投资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(不含土地使用费),环保投资应不低于投资规模的15%。新开办农药制剂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,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(不含土地使用费),环保投资应不低于投资规模的8%。制剂(加工、复配)企业新增原药需重新核准。

  六、本次核准未通过的企业申请材料,不再作为下一次申请核准的依据。

  附件:2010年农药企业核准名单(第三批)


   二0一0年九月十四日
  



序号
省份
企业名称
项目内容
生产类型
生产地址
注册地址

1
江苏
江苏新仁信精细化工有限公司
年产300吨丙环唑原药
原药
南京化学工业园方水路90号-40
南京化学工业园方水路90号-40

2
江苏
新沂市永诚化工有限公司
年产250吨萎锈灵原药和300吨甲基立枯磷原药
原药
新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区
新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区

3
江苏
江苏维尤纳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
年产1000吨烯啶虫胺原药
原药
新沂市化工工业园区(经二路西)
新沂市化工工业园区(经二路西)

4
江苏
南京九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
1600t/a植物克生素(楝素)软农药
制剂
南京市高淳县开发区科技区893号
南京市高淳县开发区科技区893号

5
江苏
南通派斯第农药化工有限公司
年产1000吨戊唑醇原药
原药
如皋市长江镇(如皋港区)粤江路19号
如皋市长江镇(如皋港区)粤江路19号

6
江苏
江苏耕耘化学有限公司
200t/a 20%丁吡吗啉悬浮剂、200t/a 400g/l腈菌唑悬浮剂、100t/a 125g/l氟环唑悬浮剂、100t/a 50%烯酰吗啉水分散粒剂、100t/a 10%苯醚甲环唑水分散粒剂、100t/a69%烯酰·锰锌可湿性粉剂
制剂
镇江市丹徒区荣炳镇(闸口)
镇江市丹徒区荣炳镇(闸口)

7
江西
江西睡怡日化有限公司
年产100万箱0.3%富右旋反式菊酯盘式蚊香
制剂(卫生用药)
永丰县工业园南区
永丰县工业园南区

8
河北
保定市一诺日化科技有限公司
年产500万支气雾剂和50万箱蚊香
制剂(卫生用药)
保定市保新路8号
保定市保新路8号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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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(2005年)

国务院


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

(2005年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文件国函〔2005〕2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)



北京市人民政府:

你市《关于报请审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》(京政文〔2004〕85号)收悉。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:

一、国务院同意修编后的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(2004年—2020年)》(以下简称《总体规划》)。《总体规划》立足于首都的长远发展,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、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,符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,对于促进首都的全面、协调和可持续发展,具有重要意义。

二、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,是全国的政治中心、文化中心,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。北京城市的发展建设,要按照经济、社会、人口、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,体现为中央党、政、军领导机关的工作服务,为国家的国际交往服务,为科技和教育发展服务,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要求。要在《总体规划》的指导下,强化首都职能,突出首都特色,不断增强城市的综合辐射带动能力,努力将北京建设成为经济繁荣、文化发达、社会和谐、生态良好的现代化国际城市。

三、同意《总体规划》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京市全部行政区域,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。要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,按照统筹城乡发展、调整产业结构、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,形成中心城—新城—镇的市域城镇体系,充分发挥中心城和新城的辐射带动作用,合理优化小城镇和中心村的发展布局。

中心城的建设,要以调整功能、改善环境为主,控制建设规模。加强通州等11个新城的规划,近期重点做好顺义、通州、亦庄新城的发展建设,使其成为相对独立,功能完善的城市组团,为有序引导中心城人口和功能的疏解与调整创造条件。

四、同意《总体规划》确定的2020年北京市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1800万人左右(其中中心城控制在850万人左右)。同意《总体规划》确定的2020年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50平方公里以内(其中中心城用地规模控制在778平方公里以内)。由于环境、资源的制约,北京市应着力于提高人口素质,防止人口规模盲目扩大。要根据《总体规划》确定的空间发展布局,积极引导人口的合理分布。

五、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。北京市的产业发展,要突出首都的特点,充分发挥科技优势,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、高新技术产业。要调整现有产业结构,适度发展现代制造业,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。同时,要大力发展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等社会事业,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。

六、建设节约型社会,实现可持续发展。要切实解决好保障城市持续发展的土地、水资源、能源、环境等问题,坚持节约优先,积极推进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利用,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,把北京建成节约型城市,保障北京市可持续发展。

北京市是水资源匮乏城市,必须坚持节流、开源、保护并重的原则,把保证城市供水安全放在首位。要按照资源循环利用的要求,采取法律和经济手段,优化产业结构,合理配置资源,提高用水效率,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,并促使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节水意识和行为。要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,节约用地、集约用地、合理用地,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,积极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的再开发,充分重视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。要通过产业结构和交通结构的调整,依靠科技进步,强化工业、交通节能,积极推进建筑节能。要充分利用优质高效的清洁能源,积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。对现有耗能多、用水多、占地多、对环境影响大的工业项目,要逐步进行调整。

七、处理好区域协调发展的关系。北京市的城市发展必须坚持区域统筹的原则,积极推进京、津、冀以及环渤海地区经济合作与协调发展。要加强区域性基础设施的建设,逐步形成完善的区域城镇体系,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资源的合理配置。

八、坚持以人为本,建设宜居城市。要采取有效措施,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,满足人民群众物质、文化、精神和身体健康的需要,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质量。要解决好人居环境和交通、上学、就医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,构建和谐社会,把北京市建设成为我国宜居城市的典范。

九、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。必须采取严格的措施,保证《总体规划》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如期实现,争取到2010年城市环境质量能够基本达到国家标准,到2020年城市空气、水和声环境质量全面符合国家标准。

要加强北部山区防护林、城市绿化隔离地区、风沙治理区等重点绿化工程的建设,加强对风景名胜区、自然保护区、森林公园及湿地保护区的保护,强化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工作。

十、加快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。要按照适度超前,优先发展的原则,建设高效、安全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。要采取切实措施,建设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高标准、现代化的综合交通体系。注意与有关部门的规划保持协调,保证铁路枢纽和公路系统的建设。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区的协调,尽快确定首都第二机场的选址。

北京市是国家重点设防城市,要加快建立完善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,提高城市整体防灾抗毁和救援能力,并切实加强对军事设施和要害机关的保护工作。

十一、做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。要充分认识做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,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。政府应当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。加强旧城整体保护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、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。积极探索适合保护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危旧房改造的模式,改善中心城危旧房地区的市政基础设施条件,稳步推进现有危旧房屋的改造。

十二、《总体规划》是北京市城市发展、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,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《总体规划》的要求。要结合国民经济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,切实做好近期建设规划工作,明确近期实施《总体规划》的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。要特别注意与奥运工程有关的环境、场馆、道路、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安排的衔接,确保2008年夏季奥运会成功举办,并为奥运会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。要抓紧深化有关专业规划,编制详细规划,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城市规划、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法规,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,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。

北京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,认真组织实施《总体规划》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。建设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《总体规划》实施的指导、监督和检查工作。驻北京市的党、政、军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《总体规划》,支持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工作,共同努力,把首都规划好、建设好、管理好。

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声讯服务广告的通知
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

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

关于规范声讯服务广告的通知

工商广字[2002]第127 号

 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:

近来,在一些媒体上出现了“陷阱女人”、“心动,行动”、“夜来香”等内容的声讯服务广告。这些广告,有悖于社会良好风尚,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,损害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,已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。为规范声讯服务广告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
一、声讯服务广告的广告主,必须是持有《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或者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的公司、企业。无上述资格者,不得发布声讯服务广告。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,依照《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》第二十七条进行处罚。

二、声讯服务广告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,符合当今社会的公序良俗,不得含有损害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。对于发布含有上述问题广告的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,依照《广告法》第三十九条进行处罚。

三、声讯服务广告应当清楚、明白。声讯服务广告中必须含有企业名称以及经营许可证编号。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 广告发布者,依照《广告法》第四十条进行处罚。

二OO二年六月十日